各相關企業(yè)、醫(yī)療機構:
為做好河北省組織醫(y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續(xù)約工作,實現協議期滿后平穩(wěn)有序接續(xù),根據國家醫(y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y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yī)保發(fā)〔2021〕31 號)等文件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方案。
一、續(xù)約品種
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和靜脈留置針類,產品分類與上一個采購周期相同。
二、醫(yī)療機構范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yī)療機構、軍隊醫(y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y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yī)保定點社會辦醫(y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要求參照執(zhí)行。
三、采購周期與約定采購量
采購周期為兩年,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采購周期內若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部分中選企業(yè)仍應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約定采購量
參照醫(yī)療機構的實際使用量,下一年度約定采購量不少于上一個采購周期采購量的80%。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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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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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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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個采購周期實際采購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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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度約定采購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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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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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輸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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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輸液器(不含DEHP)-PVC-各種規(guī)格(必須提供2μm、3μm、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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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7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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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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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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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輸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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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輸液器(不含DEHP)-非PVC-各種規(guī)格(必須提供2μm、3μm、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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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3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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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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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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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輸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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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避光輸液器(不含DEHP)-PVC-各種規(guī)格(必須提供2μm、3μm、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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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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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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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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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輸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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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避光輸液器(不含DEHP)-非PVC-各種規(guī)格(必須提供2μm、3μm、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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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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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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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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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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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靜脈留置針-普通型-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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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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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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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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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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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靜脈留置針-安全型-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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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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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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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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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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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式靜脈留置針-普通型-不含DEHP-不帶接頭-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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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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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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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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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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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式靜脈留置針-普通型-不含DEHP-帶接頭(正壓或恒壓)-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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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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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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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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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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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式靜脈留置針-安全型-不含DEHP-不帶接頭-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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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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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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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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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留置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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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式靜脈留置針-安全型-不含DEHP-帶接頭(正壓或恒壓)-各種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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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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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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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yè)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報企業(yè)資格為已取得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合法資質的醫(y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其中,境外醫(y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指定我國境內企業(yè)法人協助其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同一醫(y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的同一產品分類不得委托不同企業(yè)進行申報。
被國家和各省依據醫(y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評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失信等級,或被列入現行《全國醫(y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yè)風險警示名單》的醫(yī)用耗材企業(yè)不得參加。
(二)申報產品應屬于采購品種范圍并獲得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要求,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申報產品應已取得國家醫(yī)保醫(y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
(三)申報企業(yè)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并完成相關系統操作。應承諾中選產品在采購周期內滿足采購需求,保持帶量采購前后伴隨服務供給的延續(xù)性,維持現有服務內容及費用標準,同意相關信用承諾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公開。
(四)本次接續(xù)采購工作依托河北省醫(yī)用藥品和醫(y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簡稱“招采子系統”)開展。
六、續(xù)約原則
1.上一個采購周期原中選企業(yè)的產品(具體到注冊證)如同意以不高于上周期的中選價格,并聯動全國其他地區(qū)產生的集采低價(包括省級、省級聯盟中選價格及全國現行掛網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供應河北市場,則擬中選。
2.上周期的未中選企業(yè)的產品和新上市的產品如同意以同產品分類的最低價供應河北市場,則擬中選。
3.采購周期內,如其他地區(qū)帶量采購中選價格比接續(xù)采購中選價格低的,實行價格聯動。
擬中選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公布中選結果。
七、工作流程
(一)產品信息申報。申報企業(yè)請登錄招采管理子系統,選擇擬供應的產品進行申報,申報企業(yè)符合申報條件且在我省有銷售的產品原則上均須進入《供應品種清單》。
產品信息集中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
(二)供應價格填報。申報企業(yè)請登錄招采子系統,查看本企業(yè)參與申報的產品信息,填報擬供應價格。每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每個產品分類只能申報一個價格。如注冊證擬中選,同一產品分類同一醫(yī)療器械注冊證中符合申報條件的所有產品不區(qū)分規(guī)格型號,以中選價格供應聯盟地區(qū)。申報價格包含產品價格和伴隨服務價格。
申報價格須不高于2024年1月1日以來該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產品在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機構的最低有效采購(交易)價格,且不高于該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產品在全國省級和省、市級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的最低中選價格(含已產生中選結果未落地執(zhí)行的價格)。如擬中選,則按照三者中的最低價格供應。
上一個采購周期的原中選產品填報擬供應價格時間2024年7月9日。
未中選產品和新上市產品填報擬供應價格時間2024年7月11日。
(三)中選結果。擬中選結果經確認后,在“河北省醫(y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并接受復核申請。復核申請須在公示期間內提出,并依法依規(guī)提供合法有效證明材料,未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五)協議量分配。在滿足臨床需求的基礎上,醫(yī)療機構應優(yōu)先選擇價格低或較低的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不得少于同產品類別上年度實際采購量的80%。
(六)協議簽訂。中選企業(yè)及其確定的配送企業(yè)按中選價格簽訂購銷三方協議,醫(yī)療機構按要求嚴格執(zhí)行網上采購。?
河北省醫(y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