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單位:荊州市中心醫(yī)院? 日期:2024-1-30
一、依法設置與執(zhí)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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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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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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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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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yī)院規(guī)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y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yī)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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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醫(yī)院規(guī)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y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yī)院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床位、科室設置、人員、房屋、設備、注冊資金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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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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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與健康促進法》《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醫(yī)院命名不符合《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政府舉辦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對外出租、承包醫(yī)療科室;公立醫(y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營利性企業(yè)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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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與健康促進法》《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 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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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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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醫(yī)院命名不符合《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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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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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政府舉辦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與 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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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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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對外出租、承包醫(yī)療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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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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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公立醫(y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營利性企業(yè)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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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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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法》《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wèi)生技術人員從事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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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法》《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wèi)生技術人員從事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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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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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fā)生被主管部門通報或媒體曝光的嚴重違反依法執(zhí)業(y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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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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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未按相關規(guī)定完成全院醫(yī)師、護士的電子化證照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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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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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guī)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yī)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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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guī)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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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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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yī)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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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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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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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開展相關母嬰保健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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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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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醫(yī)療機構在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過程中,被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公開處罰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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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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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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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開展人體器官獲取與移植技術的醫(yī)療機構未獲批器官移植診療科目;器官移植的醫(yī)師不具備相應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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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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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被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暫停器官移植的情形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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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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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參與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或者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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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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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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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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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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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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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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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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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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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或其他重大違法違規(guī)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jié)嚴重;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jiān)督執(zhí)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jiān)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jiān)督單位(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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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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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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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fā)生其他重大違法違規(guī)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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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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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jiān)督執(zhí)法機構近兩年來對其進行傳染病防治分類監(jiān)督綜合評價 為重點監(jiān)督單位情況(以兩年來最近一次評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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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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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違反《醫(y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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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違反《醫(y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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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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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違反《醫(y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的醫(y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y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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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違反《醫(y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開展醫(yī)療新技術未通過技術評估與倫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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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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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醫(yī)療機構開展限制類技術未在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副本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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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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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醫(yī)療機構開展禁止類醫(yī)療技術應用于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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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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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guī)購買、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y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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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違規(guī)購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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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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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醫(yī)療機構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儲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等環(huán)節(jié)管理不規(guī)范,導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濫用、被盜搶、丟失、騙取、冒領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等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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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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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違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規(guī)定,未經許可、備案,違規(guī)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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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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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guī)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或未履行其他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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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從事放射診療活動的醫(yī)療機構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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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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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醫(yī)護人員未取得放射診療資質,從事放射診療工作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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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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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醫(yī)療機構未履行安全防護、質量保證和監(jiān)督管理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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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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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職業(yè)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yè)病與疑似職業(yè)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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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職業(yè)病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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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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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未依法履行職業(yè)病與疑似職業(yè)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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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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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y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guī)發(fā)布醫(yī)療廣告,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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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y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guī)發(fā)布醫(yī)療廣告,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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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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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重大違法、違規(guī)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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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發(fā)生其他重大違法、違規(guī)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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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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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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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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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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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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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yī)療隊、突發(fā)公共事件醫(yī)療救援、公共衛(wèi)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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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yī)療隊、突發(fā)公共事件醫(yī)療救援、公共衛(wèi)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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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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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應當執(zhí)行而未執(zhí)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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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未執(zhí)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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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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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未執(zhí)行分級診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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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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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醫(yī)院領導班子發(fā)生?3 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或醫(yī)務人員發(fā)生 3 起以上違反《醫(y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yè)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 人/起),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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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醫(yī)院領導班子發(fā)生 3 起以上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 或醫(yī)務人員發(fā)生 3 起以上違反《醫(y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yè)九項準則》的群體性事件(≧3 人/起) ,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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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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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發(fā)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yī)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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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醫(yī)療機構發(fā)生重大價格或收費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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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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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發(fā)生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yī)學文書、醫(y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y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惡意騙取醫(yī)療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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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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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醫(y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y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guī)范》相關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yī)療服務信息、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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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醫(yī)療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醫(y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數(shù)據(jù)泄露或嚴重的數(shù)據(jù)上報錯誤,導致嚴重質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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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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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醫(yī)療機構因科研誠信問題和學術不端現(xiàn)象,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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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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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醫(yī)療機構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yī)療服務信息、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jié)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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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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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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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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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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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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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發(fā)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y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y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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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發(fā)生定性為完全責任的一級醫(y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yī) 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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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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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發(fā)生重大醫(y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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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發(fā)生受到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通報或處理的重大醫(yī)院感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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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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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發(fā)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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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發(fā)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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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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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發(fā)生瞞報、漏報重大醫(y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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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發(fā)生瞞報、漏報重大醫(y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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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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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發(fā)生大規(guī)模醫(yī)療數(shù)據(jù)泄露或其他重?大網(wǎng)絡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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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發(fā)生大規(guī)模醫(yī)療數(shù)據(jù)泄露或其他重大網(wǎng)絡安全事件,被社會媒體曝光或上級主管 部門通報處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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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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