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醫(yī)療機構、醫(yī)用耗材相關企業(yè):
根據《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JX-HC2022-01),以及廣東省和深圳市醫(yī)療保障部門工作要求,為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有關準備工作,深圳醫(y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jiān)管平臺(下稱深圳陽光平臺)將開展中選產品信息確認、配送關系設置和三方合同簽訂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產品信息確認工作
1.深圳陽光平臺已將企業(yè)維護的中選產品信息導入掛網產品列表,中選企業(yè)應在“耗材交易結算-掛網目錄-掛網產品列表-無配送產品”模塊篩選來源為“肝功生化試劑聯盟集采”的產品,查看并核對產品信息,確保產品信息準確完整。
2.對于產品信息存在異議的,企業(yè)須在2023年9月15日18:00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申請?zhí)幚?,否則視為無異議:
(1)中選產品需進行信息變更的,在“耗材基礎庫-產品管理-產品信息變更”處申請變更;
(2)其他情況,在“耗材基礎庫-申投訴管理”模塊進行申訴。
二、配送關系設置工作
請中選企業(yè)在深圳陽光平臺耗材交易結算模塊與配送企業(yè)簽訂配送協議并設置產品配送關系,協議類型選擇“肝功生化試劑聯盟集采”,配送協議簽訂和產品配送關系確定時間截至2023年9月19日18:00。
三、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根據深圳陽光平臺三方合同簽訂工作流程,企業(yè)在配送關系設置的同時完成生產企業(yè)和配送企業(yè)雙方合同簽署,各公立醫(yī)療機構應于2023年10月9日18:00前完成有協議采購量產品的勾選、采購信息確認以及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四、相關產品撤網工作
深圳陽光平臺將于2023年10月10日對已在現有采購目錄掛網的中選產品予以撤網(詳見附件1),請相關企業(yè)確認待撤網產品信息,如有異議,應于2023年9月19日18:00前在“耗材基礎庫-申投訴管理”模塊進行申訴,否則平臺將按期撤網。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
2.本次僅導入投標企業(yè)于2023年9月7日前在深圳陽光平臺完成申報并審核通過的產品,請未維護產品信息的中選企業(yè)盡快維護,詳見附件2。
3.中選企業(yè)在深圳陽光平臺進行中選產品信息變更或維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一是產品的最小計量單位應為測試(人份)或ml(毫升),并與中選供應清單的報價單位保持一致;二是產品的包裝轉換比應與中選供應清單每盒的測試(人份)或ml(毫升)數量保持一致;三是已維護的規(guī)格或型號信息存在不清晰、不完整等情況的產品,應按中選供應清單中的包裝規(guī)格完成變更申請。
4.生產企業(yè)對其產品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對于附件1中未列明但屬于已在現有采購目錄掛網的中選產品應在2023年9月19日18:00前在“耗材基礎庫-申投訴管理”模塊申請撤網。
5.生產企業(yè)是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配送企業(yè)供應產品,配送企業(yè)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醫(yī)療機構供貨。請各中選企業(yè)加強生產安排,協同配送企業(yè)做好供應保障。
6.中選品種的配送企業(yè)應由生產企業(yè)指定,并覆蓋深圳陽光平臺所有醫(yī)療機構;配送協議簽訂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請仍未辦理的企業(yè)盡快辦理,辦理方法詳見《CA數字證書辦理及綁定指南》。
六、咨詢答疑方式
(一)電話咨詢
咨詢答疑聯系電話:0755-88653221。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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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