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y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yè):
根據《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關于開展醫(y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鄂公采藥發(fā)〔2022〕4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近期申報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產品和價格予以公示。
一、公示內容
經審核,符合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價格聯(lián)動要求、擬掛網的產品信息及價格信息。其中產品信息按組件編碼計、價格信息按CODE編碼計。(詳見附件1,2)。
二、公示時間
2023年2月9日?---2月13日
三、申投訴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相關企業(yè)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申投訴”提出質疑和申投訴,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完整、真實,上傳附件內容清晰。
四、有關要求
目前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實行常態(tài)化產品申報,新上市產品的報價應按照《關于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價格調整聯(lián)動工作的通知》(鄂藥采聯(lián)辦〔2022〕4號)要求申報。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
藥械采購處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