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公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試劑生產及經營企業(yè):
根據《關于開展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檢測試劑集中采購限價掛網工作的通知》(川藥招〔2020〕82號)及《關于部分企業(yè)申請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降價的公示》(川藥招〔2023〕41號),省藥招中心按程序對上海伯杰醫(y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yè)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產品及價格信息(詳見附件)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產品的質疑投訴,從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檢測試劑的最新聯(lián)動參考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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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3年2月28日